接聽時間:2日上午9:辦公室出租30-11:30下午1:30-3:30
  在線律師票貼:紀元玲(江蘇恩合律師事務所律師)
  鄭女士:我在南京六合一家服裝廠工作有5年了,現在工廠要整體搬遷到鹽城,單位要求我們都去鹽城工作,我家G2000住在六合,不能夠去鹽城工作。請問我現在和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可以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嗎?
  紀律師:你與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後,單位應向你支付經濟補償金。依據《勞動法》,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補償。你所在的單位將廠址搬遷到鹽城,屬於澎湖民宿雙方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的情形,因此你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後,可要求單位對你進行經濟補償。
  張先生:我老婆的朋友做生意向我們借了幾萬元錢,本人也欠別人幾萬元,我向朋友說,你找我老婆朋友要這錢,因為大家都認識的,他也同意了,但不願到我老婆朋友所在地法院起訴,要起訴的話,也只願意在我所咖啡機在地法院起訴。請問:他可以在我所在地法院起訴嗎?有辦法在我所在地法院訴訟解決嗎?
  紀律師: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本案中,如只訴你老婆朋友,那隻有在他所在地法院訴訟解決,但你可將該債權轉讓給你朋友,再通知一下你老婆朋友,那該債權即在你朋友與你老婆朋友之間生效,他可起訴你及你老婆朋友,由於你們兩個都是被告,那在你所在地法院訴訟是可以的。
  張先生:我公司與一家企業的分公司簽訂一批貨物買賣合同,現此分公司不能履行合同,我公司想起訴,請問此分公司可否作為訴訟當事人?
  紀律師:如該分公司經核准登記,則可成為被告。根據有關文件精神,經工商部門核准登記,領有營業執照的企業分支機構雖不具備法人條件,但有相對獨立的財產和合法的經營權,可以成為訴訟當事人。企業分支機構作為原告的,可以獨立參加訴訟;作為被告的,以企業分支機構和企業法人為共同被告參加訴訟。未經工商登記的企業分支機構,不具有訴訟主體資格,不能作為訴訟當事人,有關它們的訴訟,由企業法人參加。因此,企業公司的分支機構如經核准登記,完全可以作為訴訟當事人。
  12月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3:30接聽《律師在你身邊》熱線(025)96096-1-1的是江蘇蘇源律師事務所的梁會萍律師。  (原標題:單位外遷上班困難 員工可解約並索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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